未来5年,陕西文物事业这样发展

近日,陕西省文物局印发了《“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全省文物事业的主要任务是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落实文物安全管护措施,深化考古与历史研究,强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探索大遗址保护利用新模式,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文物保护科技创新,深化文物交流合作,壮大文博专业人才队伍。

《规划》明确,

到年基本建立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凸显,有力支持人民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的提高;

文物旅游融合持续深入,文博创意产业提速发展,社会影响广泛;

文物行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文物科技保护能力水平明显提升,文物数字化建设稳步推进;

社会参与机制逐步健全,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面落实国家文化战略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陕西各区段有序开放;

延安国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全面建成并形成先进经验,省内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模式探索创新成效显著,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反映百年党史的重要文物保护和展示工程顺利开展;

文物对外交流合作更为广泛,陕西文物影响力传播力不断提升,实现全省文物事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规划》还提出了年发展远景:到年全省文物资源系统性科学性保护全面实现,文物资源大数据建设及应用全面开放,省内考古成果有力支撑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充分实证中华文明悠久历史,智慧高效、均等完备的陕西博物馆体系有效建成,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文物活起来,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性难题实现整体突破,保护文物珍爱文物的社会共识全面达成,省内文物法规建设与文物安全体系优化完善,有力支持国家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陕西文物国际影响力传播力实现飞跃,为进一步彰显陕西历史文化优势,讲好陕西故事,建设文化强省作出重要贡献,为中国成为世界文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切实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省情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之路。

“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前言

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天然的历史博物馆,厚重的历史、丰富的遗存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丰厚滋养。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等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设和守护好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对于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谋划部署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传承中华文脉、增强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提升综合国力的高度,深刻论述了文物工作的重大意义,系统回答了关于做好文物工作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明确了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的核心任务,为新时代文物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十三五”期间,陕西文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文物、发展文化、传承文明”的工作理念,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文物事业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时期。陕西文物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文物工作的时代特征,深入贯彻文物保护利用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文物事业新发展格局,在更高起点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在更广领域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的总要求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年。

第一章背景形势

一、发展基础

(一)文物保护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指示精神,年12月省委召开全省文物保护大会,将文物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负面清单,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年)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省人大颁布《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修订颁布《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通力协作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政策供给,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文物保护责任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稳步壮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文物工作在增强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二)文物基础工作不断夯实。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件(套)国有可移动文物。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国、省、市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增长15%、35%、40%,完成陕西长征遗迹、抗战文物、陕南革命文物、石窟寺、秦岭地区文化遗产以及黄河沿线不可移动文物等专项调查。开展主动性考古项目项、配合基本建设考古项目余项,发掘古遗址、古墓葬1.6万处(座)、出土文物4万余件(组)。杨官寨遗址、秦咸阳城遗址以及“考古中国——河套地区聚落与社会研究”等大遗址和课题性主动考古进展顺利,陕西史前聚落考古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为全国提供示范经验。石峁遗址入选—年世界十大考古发现,11个考古项目先后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组织编制文物保护规划20余项,创新编制的《陕西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全省文物保护单位防雷设施建设规划》引领示范全国。开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地形测绘项目,推动文物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延安入选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全省68个县区被列入陕甘、川陕、陕甘宁、长征等四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发起成立西北五省(区)“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工匠联盟”。实施文物保护维修工程项,修复可移动文物2.4万余件(组)。依托5个国家级重点科研基地,实施文物科技保护研究项目余项,其中45项获各类奖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考古现场脆弱性文物临时固型提取及其保护技术”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三)文物服务社会水平有效提升。大遗址保护“四个结合”理念、“五种模式”实践受到中央肯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成4家、立项8家,居全国第一。西安碑林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陕西历史博物馆改扩建提升项目推进顺利,西安交大西迁博物馆等行业博物馆建成开放。黄帝陵文化园区、乾陵唐文化景区、统万城遗址公园等重大文化项目有序推进。25家省级文化遗址公园、25家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44家社区博物馆挂牌开放。率先将博物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成立全国首家博物馆教育联盟和文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全省博物馆年均举办各类陈列展览余个,先后有10个陈列展览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扩大文物资源社会开放度,实施“陕西数字博物馆”“互联网+文物教育”“互联网+革命文物教育”等项目。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融合发展,“凤堰模式”得到广泛认可,“宜君精准脱贫模式”获全国民生示范工程,陕西文物传承和利用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四)文物管控能力持续增强。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破坏秦咸阳城遗址、商洛大云寺、榆林明长城等典型违法建设案件。积极推进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建设,全省文管所总数达处,群众文保员突破0人,建成微型消防站个,实施安技防工程项,整改隐患余项。志愿者巡查田野文物成为全国试点;利用北斗系统、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开展安全巡查;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和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落户陕西;建成全国首个文物消防安全训练中心。全国首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7项工作机制;公安、文物部门连续8年开展“鹰”系列联合专项行动,累计破案起,打掉犯罪团伙个,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人,追缴涉案文物件,有力震慑犯罪行为,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五)文物交流互鉴不断深化。以“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申遗成功为契机,推进石峁遗址、西汉帝陵、唐代帝陵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陕西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及预备名单的遗产点合计达42处。组织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北大学与中亚3国开展联合考古,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文化先锋,习近平总书记向陕西中亚考古队表达问候。先后与26个国家和地区举办主题鲜明的文物出入境展52个,接待外宾和国际组织的官员批人次。连续六届承办“台湾历史教师中华文化研习营”,香港学生在陕西文博单位实习项目写入香港特首施政报告。与境外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意向书、备忘录77项。承担缅甸蒲甘他冰瑜寺、尼泊尔王宫等国家援外文物保护工程,陕西与法国合作的公输堂、茂陵石刻保护项目列入中法第四次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多层次机制性文物交流合作平台让陕西的文物保护理念和技术方法得到国际认可。

二、形势分析

(一)“一带一路”稳步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使文明交流与互鉴进入新阶段。“一带一路”倡议为陕西文物事业的国际交流提供了新空间,也对文物保护理念更新提出新要求。依托众多的丝路遗产和厚重的丝路文明,通过实施文物外展精品工程、加强国际学术合作、开展中亚联合考古和援外文物保护工程,持续推进世界文明对话和文化交流,广泛拓展文物事业交流互鉴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打造陕西作为“丝绸之路”重要节点的文化新形象,为实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想提供强大文化支撑。

(二)传承发展中华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文物事业发展引领新方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是中国人思想和精神的内核。提倡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传承和发展中华文明和革命精神,坚定文化自信。陕西文物事业应着力保护作为优秀传统文化载体的历史文化遗产,发挥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果惠及民生,书写现代文明与文化遗产相融共生的崭新篇章,将陕西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革命传统植入民心,有力支撑文化自信。

(三)中华文明、中国革命精神标识为陕西文化价值注入新活力。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时指出:“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秦岭、华山等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陕视察时指出:“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要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总书记对陕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指出了新定位,提出了新要求。陕西应强化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的重要地位,增强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让文化遗产焕发活力。

(四)国家文化公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政策为陕西文物发展带来新契机。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文化战略上着力实施国家文化公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乡村振兴等若干重大政策,有利于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文物保护利用要从供给侧入手,整合创新各类文化资源,开发更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提供精彩有特色的文化服务,引导和扩大公共文化消费,解决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深入带动区域经济、社会、生态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问题

“十四五”期间,陕西文物事业发展既有新机遇,也有新挑战。

保护理念方面。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的理念有待加强;注重风险管理的科技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在文物展示利用理念方面,文化遗产价值研究不深入,挖掘不充分,文物价值的传播推广体系与展示利用模式创新不足。文物事业各领域科研创新动力不足,能力不强,与陕西的文物资源地位和事业需求不匹配。

体制机制方面。文物保护也是政绩的理念尚未牢固树立,各级政府贯彻“五纳入”要求不到位。部分地区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量化考核体系不完善。文物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不明晰,相关部门对文物保护利用支持、协调不足。保护利用管理体制滞后,文物执法力量仍显薄弱。

人才队伍方面。基层文物管理专业人员长期匮乏,机构队伍建设严重滞后;人才引进与使用机制不健全,缺乏激励机制保障,难以吸引高精尖的文博特殊人才,文物事业发展急需的多专业、多层次人才队伍不能满足需要。

经费保障方面。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适用范围有限,涉及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拆迁、征地、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文物日常保养维护的大量资金需求,地方财政难以配套。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共同发展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经费投入机制尚未健全。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严格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为主线,以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为驱动力,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研究利用,全面深化中华文明认知,全面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全面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在推动陕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文物事业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迈出新步伐,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站在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文化支撑的政治高度,围绕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力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发挥文物在坚定文化自信、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重要作用,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二)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保护第一,树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维护全省文物资源安全,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陕西省文物资源保护管理一体化平台。坚持“先考古,后出让”的原则,加强考古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更好发挥考古在文物保护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系统性保护,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强化制度设计和政策配套。严守安全底线,保持严厉打击文物犯罪高压态势。加强研究利用,深化文物时代价值阐释,更好发挥文物知古鉴今、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敢破敢立、敢于碰硬,真正解决制约文物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坚持系统集成,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立健全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督察巡查重要制度。

(四)坚持融入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让文物活起来。大力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文博单位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强化文物知识和研究成果公众普及,推进全媒体传播。加快数字化建设,加强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对接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化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五)坚持开放合作。紧紧围绕国家外交战略大局,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交流合作、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拓展中外联合考古和文物保护修复合作。加强中外文明比较研究与中华文化国际推广传播,深度推进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组织实施一批中国表达、国际影响的外展精品,加强中外展览交流与人文交流合作。

(六)坚持固本培元。补短板强弱项,夯实文物工作基础,提高基层文物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法治保障,完善文物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法律实施力度。强化机构队伍,构建与文物资源、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确保基层文物安全有人管、保护利用有人干,专业队伍稳定并得到加强。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文物科技投入力度,推广成熟适用技术在文保一线应用,加强基础研究,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利用科技含量,打造文物保护典范和研究高地。

三、发展目标

到年,陕西文化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建成;文物法治水平显著提高,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全省革命文物资源普查全面完成,重大考古研究项目实现成果突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管理状况持续改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大幅度改善优化,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修复工作进一步加强;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凸显,有力支持人民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的提高;文物旅游融合持续深入,文博创意产业提速发展,社会影响广泛;文物行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文物科技保护能力水平明显提升,文物数字化建设稳步推进;社会参与机制逐步健全,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面落实国家文化战略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陕西各区段有序开放;延安国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全面建成并形成先进经验,省内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模式探索创新成效显著,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反映百年党史的重要文物保护和展示工程顺利开展;文物对外交流合作更为广泛,陕西文物影响力传播力不断提升,实现全省文物事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陕西文物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属性

1.文物基础工作规划指标

国保、省保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

%

约束性

实施各类考古项目

余项

预期性

争取获得“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项目

3项

预期性

考古基地建设

5处

预期性

标准化考古工地建设

8处

预期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排除率

90%

约束性

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排除率

80%

约束性

文物一级风险单位防火、防盗设施达标率

%

约束性

非文物一级风险单位的其他保护单位防火、防盗设施达标率

80%

约束性

国有等级文物的建账建档率

%

约束性

文物行政违法案件督办率

95%以上

约束性

完成科研课题

80项

预期性

完成创新成果

20项

预期性

全省文博系统职工培训总数

0人次以上

约束性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

约束性

2.文物全面保护规划指标

革命旧址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项目

新启动项

约束性

革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率

%

约束性

实施各类文物保护工程

约束性

文物保护工程验收合格率

%

约束性

启动、完成编制文物保护规划

预期性

陕西省列入处重要大遗址的19处保护规划编制完成率

%

预期性

陕西省列入处重要大遗址的19处监测平台建设率

%

预期性

省内世界文化遗产监测评估达标

%

约束性

3.文物服务社会规划指标

省级文化遗址公园

启动25座,建成10座

预期性

博物馆总数

预期性

续建、启动博物馆

50个

预期性

改、扩建设施陈旧的博物馆

30%

预期性

市级博物馆覆盖率

90%

预期性

区县博物馆覆盖率

85%

预期性

筹建汉长安城、统万城等重要遗址博物馆

3至5处

预期性

建成数字展馆

预期性

建成智慧博物馆

10家

预期性

推动新建社区博物馆

20家

预期性

免费开放博物馆

预期性

开展公共服务项目和活动

10余场次

预期性

编辑出版重要图书

30部

约束性

编辑《陕西文物年鉴》

5部

约束性

制作专题宣传片

8部

预期性

年均举办陈列展览

个以上

预期性

年接待观众

万人次以上

预期性

四、年发展远景

到年,全省文物资源系统性科学性保护全面实现,文物资源大数据建设及应用全面开放,省内考古成果有力支撑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充分实证中华文明悠久历史,智慧高效、均等完备的陕西博物馆体系有效建成,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文物活起来,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性难题实现整体突破,保护文物珍爱文物的社会共识全面达成,省内文物法规建设与文物安全体系优化完善,有力支持国家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陕西文物国际影响力传播力实现飞跃,为进一步彰显陕西历史文化优势,讲好陕西故事,建设文化强省作出重要贡献,为中国成为世界文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切实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省情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之路。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

依托省内价值突出、内涵丰厚的珍贵文物,借力借制,统筹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推介一批精神标识点和国家文化地标,创新空间组合模式,打造文明传承轴线和传承片区,增强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和凝聚力。

(一)守护中华文明精神标识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秦岭、华山等,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的重要指示,做好黄帝陵、秦始皇陵、延安革命旧址的保护利用传承工作,配合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做好秦岭文化遗产调查保护利用,发挥精神标识引领作用,彰显中华民族精神追求,塑造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标识体系中的典型代表。

(二)加快建设国家文化公园

加快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等功能一体化,健全完善公园管理运营机制,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

(三)创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全面推进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保护利用好区域内不同类型文物资源,对文物保护利用机制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的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遴选资源禀赋突出、工作基础良好、地方高度重视的文物密集分布区域,为下一阶段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创建奠定基础。

(四)加强重要文化地标建设

结合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和城市有机更新,扎实推进陕西文化强省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结合省内各地自身文化底蕴特色和文物资源特质,建设不同等级、不同主题、不同地域特色的文化地标,拓展彰显陕西历史文化的空间,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专栏1:

1.黄帝陵保护利用工程:积极推进黄帝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统筹推进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最大限度服务保护传承需要。完成黄帝陵核心景区综合提升和沮河沿岸建筑风貌改造,深入研究阐释黄帝陵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文化内涵,建设黄帝陵国家文化公园官方网站和数字云平台,对文物和文化资源进行全景展示。

2.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秦始皇陵文化展示提升、兵马俑博物馆改造、陕缝厂搬迁改造三大项目。秦始皇陵文化展示提升项目包括铜车马博物馆建设、秦陵内城垣及相关遗址展示;兵马俑博物馆改造项目包括一号坑展厅整体提升,二、三号坑展厅动力中心和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陕缝厂搬迁改造项目即整体搬迁分割兵马俑博物馆景区和骊山园景区的“陕缝厂”及部分村庄,合约.34亩,提升秦始皇陵园文化景区环境水平。

3.秦岭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项目:结合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全面摸清陕西境内秦岭文化遗产资源分布状况和保存现状。采集相关信息,协调生态资源保护要求,做好秦岭文化遗产资源的空间管控工作和分类分级展示利用。

4.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实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陕西规划》,以四大功能区、五大工程为依托,协调推进陕西长城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形成主题明确、内涵清晰、影响突出的资源主干,打造中华文明精神标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以个项目为支撑,涵盖保护修缮、沿线自然生态修复及环境整治、长城专题博物馆群建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要展示段落配套设施提升改造、数字再现工程等方面。

5.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实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陕西规划》,优先考虑长征文物中省保及市县保单位的保护与管控工作,以涉及长征文物本体保护、安全防护、环境整治、新建场馆、展陈提升、标识体系建设、文旅融合的个项目为抓手,全面提升陕西省长征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水平。公布陕西省可移动长征文物名录,建设资源信息平台,为传承红色基因、讲好红色故事提供扎实素材。开展长征主题纪念馆、博物馆展陈创新提升工作,采用互联网技术,做好陈列数字资源采集,建设长征文化数字博物馆群。

6.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程:编制《陕西黄河文化文物保护利用规划》《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陕西段)》,开展陕西黄河流域文物资源调查,梳理、认定一批优质黄河文化遗产资源,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促进陕西黄河文化遗产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打造“黄河文明、溯源陕西”文化品牌和黄河流域重要文化标识。加强规划引领,推动黄河流域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联合沿黄省份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

7.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按照《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延安革命旧址群维修保护、环境整治、陈列展示、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宣传传播等工程。推进革命文物展示与城市文化、城市自然风貌展示相结合,将延安建设成为守护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示范城市、传承弘扬延安精神的革命圣地、彰显红色文化的中国革命博物馆城、助推革命老区发展的重要典范。

8.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工程拟新增建设用地42.15亩,实施东西扩展,呈现历史格局,拉伸南北骨架,拓展展示空间。通过划定遗址保护、文明传承及文化发展三大区域,保护文庙格局及古建筑本体,深入发掘碑林文化内涵,打造全国一流的石刻类专题博物馆。北区拟建设一座功能上相对独立的博物馆,初步方案为地上2层、地下3层,建筑总面积约.7平方米,与现存的碑林七座展室相互补充,完善博物馆功能,提升文物展览水平,形成一轴两翼的空间格局。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建博物馆建筑主体完工并完成展陈方案设计。

9.陕西考古博物馆建设工程:工程以“集科研、公众教育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重点展示考古工作和考古学科发展的专题性博物馆”为定位,建设净用地.82亩(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科技考古中心、图书资料中心、公众考古中心、科研办公以及藏品库区、后勤服务等。其中博物馆本体建筑面积平方米,展示区约平方米。年9月,工程建设正式开工,将于年9月全面竣工。工程采用新唐风、园林化设计,建成后将与香积寺、秦岭生态保护区融为一体,形成西安南区重要的文化地标。

10.陕西历史博物馆分馆建设项目:积极组织开展陕西历史博物馆分馆建设前期研究论证工作,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分馆建设。

二、落实文物安全管护措施

推动完善文物安全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文物基础信息动态管理,依法依规管理文物,强化责任落实和文物安全技术防范,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巡查机制,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确保文物安全。

(一)强化文物基础信息管理

提升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水平,健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机构和队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完善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标识、建档、管护。健全省内相应级别文物调查、申报、认定、登记、定级、公布、撤销和退出程序,完善文物资源总目、大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利用制度。完善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文物资源核查,落实文物资源报告制度。做好第八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二)构建文物防灾减灾系统

依照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设施建设,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优先保障对被盗风险性高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推进文物收藏单位防火、防盗设施达标建设,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大型建筑群、古民居、古村落的防火设施建设,持续深化与消防部门合作,提升文物消防安全监管水平。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建设,加大科技成果应用,切实增强预警防控能力,实施精准管理,完善文物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推进文物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加强田野文物安全管护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设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系统。完善田野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安全管理责任,提升田野文物安全管护能力和科学防范水平,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田野文物安全综合监管格局,实现田野文物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积极将文物防范系统与公安视频监控等安防系统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广试点成功经验,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完善文物安全志愿者机制,加强安全巡查力量,建立陕西省文物安全志愿者管理平台,创新文物安全群防群治模式。

(四)开展打击文物犯罪行动

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坚持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推广打击文物犯罪“五位一体”侦查模式,建设一批刑侦和群众文保员志愿者队伍,形成一支发现和控制文物犯罪的强大力量。建立完善文物案件线索发现、举报、重点文物案件组织侦办、涉案文物追缴的表彰奖励制度,进一步筑牢文物安全底线,确保全省文物安全。

专栏2:

1.田野文物平安工程:开展陕西省田野文物(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系统建设和全省古建筑及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消防系统建设项目。完善田野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提升田野文物安全防护水平,稳步夯实田野文物安防基础工作。

2.馆藏文物平安工程:实施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提升对珍贵文物的风险预控能力,对文物保存微环境实施有效监测和控制。制定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形成风险预控机制,全面提升预防性保护水平。

3.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配合全国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完善陕西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实现博物馆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田野文物巡查。发挥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继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和消防专项检查指导,积极防范、化解文物安全隐患。

4.陕西文物全媒体计划:提升文物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和文物舆情监测管理,主动做好文物宣传策划和新闻发布。推动和配合媒体做好陕西历史文化、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保护、文物法治教育的宣传、解读工作。

三、深化考古与历史研究

加强考古发掘与研究,深入研究中华文明、中华文化的起源和特质,在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过程中彰显陕西特色。

(一)加强学术性考古研究

积极推动国家文物局“考古中国”和“陕西黄河文化考古专项课题研究”项目实施:以神木石峁、延安芦山峁和府谷寨山等重要遗址为依托,开展“河套地区聚落与社会研究”综合考古工作;以高陵杨官寨、澄城刘家洼遗址为中心,开展“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项目。重视陕西夏文化研究,组织开展杜康遗址、太平遗址等遗址的考古工作。

(二)做好基本建设考古工作

组织制定基本建设中考古工作管理办法;探索、研究、实施“先考古、后建设”的工作机制;理顺基本建设中考古工作组织、实施及经费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做好咸阳机场三期、高铁建设、城市轨道交通、能源化工基地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前期涉及范围内的考古工作。

(三)持续开展大遗址考古

持续推进全省大遗址考古研究工作。在已有大遗址考古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都城遗址、帝王陵园遗址、长城遗址等大遗址全面、系统的考古工作。组织实施丰镐遗址考古工作,继续支持周原遗址等周文化研究;持续做好秦东陵一号陵园、西汉江村大墓等重点考古项目发掘工作。全面掌握大遗址的规模、布局、结构和内涵,准确阐释大遗址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和发展奠定科学基础。

(四)强化考古理论创新与成果应用

以陕西考古实践和科学技术应用,探索创新新时代中国特色的考古学理论与考古学方法。及时整理考古调查与发掘资料,发表、出版考古研究报告;围绕过往考古成果与新发现,结合地方特色,出版文物文化科普作品,多渠道开展文化价值阐释工作,为省内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奠定学术基础,塑造社会氛围。

专栏3:

1.考古中国—河套地区聚落与社会研究项目:在神木石峁遗址、延安芦山峁遗址、府谷寨山遗址开展综合考古工作与系统研究工作。

2.考古中国—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项目:依托高陵杨官寨遗址考古发掘,深入挖掘仰韶文化在早期中国形成过程中的整合者角色。

3.陕西黄河文化考古专项研究项目:开展陕西黄河西岸旧石器文化考古调查项目、关中地区仰韶文化聚落的聚合与发展研究、河套地区早期国家起源与发展研究、关中东部两周方国研究,探讨陕西黄河文化在早期人类起源过程中、黄河中上游地区在中国国家起源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意义,描绘古中原地区所在的黄河中游腹地两周时期的社会图景。

4.考古陕西:开展延川、延长县龙山时代聚落调查,推进富平盘龙湾遗址的勘探和发掘,以扶风谢家河遗址、铜川上安遗址为切入点组织开展系统相关性课题研究。

5.陕西夏文化研究项目:开展陕西夏文化遗址调查工作,重点发掘白水杜康遗址、太平遗址,同时加强关中地区客省庄二期文化相关遗址的考古研究工作,为探索陕西夏文化起源,明确陕西夏文化分布范围,丰富和完善陕西夏文化谱系与年代框架,开展陕西夏文化与周边文化关系研究奠定基础。

6.陕西大遗址考古研究项目:采取全面调查,重点勘探,少量局部发掘的方法,进一步搞清周原遗址、丰镐遗址、秦雍城遗址、秦阿房宫遗址、秦咸阳城遗址、统万城遗址等都城遗址的范围、规模、布局、结构、内涵等文化要素;要加强秦咸阳城、汉长安城、隋大兴唐长安城的勘探、发掘等城市考古工作;持续推进秦、汉、唐帝陵陵园考古工作,搞清陵园布局和结构;重视秦直道、长城考古工作。

四、强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全面做好省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实施保护工程、加强展示利用、提高管理能力,重点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石窟寺保护利用等专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一)提升世界文化遗产管理水平

持续推动秦始皇帝陵考古科研工作、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改造提升工程;继续开展长城(陕西段)保护维修工程,推动《陕西省长城保护总体规划》《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陕西规划》等各项规划实施;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提升长城遗址阐释利用水平;按照世界遗产公约、规范标准做好秦始皇帝陵、长城、丝绸之路遗产点的日常科学管理,健全巡查、监测和预警制度。

推进落实《陕西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规划》,抓紧做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遗产点的各项基础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和有关市县政府加快申报进程。同时,按照世界遗产保护的规范、标准,全面提升我省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推动更多文物保护单位进入国家申遗预备名单。

(二)夯实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基础

切实加强规划工作。组织编制区域性文物保护规划;持续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强革命文物、“一带一路”重要文化遗产、工业遗产、水利遗产、传统村落等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将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消除不可移动文物重大险情,实施抢救性保护工程,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修缮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保养维护,实行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实施一批文物保护工程和环境风貌整治工程,确保省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和环境安全。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编制、保护维修、安全防范和展示利用工作。

(三)推进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调整、优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完成栽桩亮界和数字化测绘等基础工作。将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与当地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为奋力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文物力量。

(四)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

在全省石窟寺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成果基础上,全面建立全省石窟寺文物资源数据库,编制陕西省石窟寺文物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石窟寺保护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力争在保护方法、保护技术、保护材料等关键技术上实现突破。实现省保以上石窟寺安全防护措施全覆盖,确保石窟寺石刻文物安全。加强石窟寺考古、宗教文化等研究和阐释,提升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

专栏4:

1.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积极推进石峁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继续深入推进石峁遗址考古工作,开展皇城台的进一步发掘和研究,内城门址、城墙和主干道的发掘工作,整理完成《石峁遗址考古发掘报告》。指导地方政府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规范要求,抓紧做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遗址保护及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化石峁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基础研究、充实完善申遗文本。

重点推进汉唐帝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做好帝陵保护基础工作,加快开展考古调查与发掘,完成既有考古成果发表,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帝陵本体保护与安全防护,改善帝陵周边环境质量,提升帝陵展示与管理水平。

统筹推进统万城遗址、西安城墙、党家村的保护利用工作,开展保护维修项目和保护设施建设,确保已列入申遗预备名单申遗对象的本体安全。

2.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加强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国际国内合作,全面提升小雁塔等7处丝路遗产点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提升展示服务水平,完成张骞纪念馆基本陈列展览项目和大佛寺石窟保护项目。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规范和要求,做好丝路拓展项目保护利用工作。加快推动丝绸之路博物馆落地建设。

3.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地形测绘:在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的基础上,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相结合,准确核对全省文物保护单位信息及其法定保护区划,运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编绘统一标准的保护区划图,实现保护区划平面坐标精度满足信息管理需要,为陕西省文物保护空间划定和文物安全监管奠定基础。

4.提请省政府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在资源调查、文物保护维修和考古工作基础上,组织遴选并提请省政府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组织编制第七批省保、第八批国保单位的保护管理规划,并纳入当地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5.陕西省石窟寺保护研究项目:陕北、关中、陕南根据各自地域特点,开展有关石窟寺保护利用相关课题研究;各区域发掘一批典型石窟寺遗址;加强石窟寺安全防控措施,出台石窟寺保护利用导则。

五、探索大遗址保护利用新模式

保障大遗址文物安全,明确大遗址保护利用专门管理机构与监管职责,探索大遗址保护利用模式,积极推进遗址公园建设,促进大遗址保护利用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一)创新大遗址展示利用方式

践行“让文物活起来”,围绕大遗址的价值属性与空间属性,在游憩休闲、传播教育、环境提升、社会服务、产业转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综合考虑大遗址区位和周边环境,通过博物馆、遗址公园、城市公园、线上展览、文创产品和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扩展大遗址利用与宣传渠道,发挥我省大遗址的集群效应和联动效应;加快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一批大遗址文物保护展示工程示范项目;完善大遗址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做好长城、丝绸之路、秦直道、秦蜀古道(蜀道)、茶马古道等线性大遗址保护利用。

(二)完善遗址公园体系建设

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建设为抓手,加强遗址公园的基础研究、保护管理、价值阐释、利用传播、公众教育等职能。实施秦始皇陵、汉长安城未央宫、汉阳陵和唐大明宫等遗址保护展示和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组织实施公园年度运行监测评估,实现监测常态化管理;加强龙岗寺、石峁、秦咸阳城、统万城、乾陵、阿房宫、周原、杜陵等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陕西大遗址保护展示利用整体水平;完善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建设框架,持续开展文化遗址公园建设,力争形成2-3处具有示范意义的文化遗址公园试点。

(三)构建大遗址融合发展机制

将大遗址保护利用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全国文物地理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促进大遗址保护利用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有效衔接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重大发展策略。创新保护利用机制和实施模式,完善大遗址资源资产管理、文物保护投入、文物补偿、文物资源共享等政策,为构建大遗址融合发展机制提供政策供给。促进大遗址保护利用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在遗址管控区域内开展文化旅游、绿色生态、农业林业等适宜产业,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民生。

专栏5:

1.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程:加快遗址区内占压遗址村落的拆迁安置、搬离及土地征收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考古与保护展示工程,保护设施、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和绿化工程。加大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及设施投入,加快遗址博物馆、文物库房建设,促进展示服务设施建设和文物景区的提档升级,提升遗产地城市影响力和文化产业发展。

2.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①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开展南阙门遗址本体评估、修复加固项目,东部陪葬墓区保护展示工程。开展汉阳陵大遗址标识系统与阐释工程。开展汉阳陵帝陵外藏坑保护展示厅提升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博物院安全防范水平与游客服务水平。建立汉文化教育体系,打造汉阳陵数字化博物馆。②周原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开展凤雏—召陈建筑基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岐阳先周遗址保护展示等各项工程。全面提升宝鸡周原博物院主题陈列、数字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修复与文物库房设施水平。③龙岗寺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新旧石器时代考古发掘、古人类生活模拟展示、新石器居住区展示等文物展示工程。建设文物修复、研究中心,开展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和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

3.陕西省文化遗址公园建设项目:以北首岭遗址、王石凹煤矿工业遗址两处文化遗址公园为试点,探索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展示阐释方式和运营管理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适时启动第二批文化遗址公园遴选工作。

4.秦雍城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建立雍城遗址的考古测绘坐标系统及GIS资料信息系统;对雍城城墙、城门及附属设施、宫殿遗址、秦公陵园、车马坑、制陶作坊区,开展考古勘探与发掘;对凌阴遗址、马家庄宗庙遗址、瓦窑头宫殿遗址、秦公一号大墓祭祀坑、雍城东南城角实施保护展示工程;提升宝鸡先秦陵园博物馆展览水平;升级更新秦公陵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5.耀州窑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开展陈炉永兴清代窑炉遗址、坡子窑1、2号窑炉抢险加固工程;开展陈炉古镇防御体系保护展示工程,陈炉古镇风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完善陈炉景区管理设施,建设陈炉古镇生态博物馆综合数据系统。

6.秦直道保护利用项目:依托秦直道遗址文化资源,建设秦直道沿线基础性保护设施、秦直道文化主题区、秦直道主题博物馆。

六、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

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促进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提升,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夯实革命文物保护基础

做好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登录工作,联合宣传、党史、退役军人事务、档案等部门实施革命文物全面排查和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工作,加强对馆藏革命文物的认定、定级、建档立账工作,分批公布陕西省革命文物名录,编撰全省革命文物地图和走进红色纪念馆丛书。推进革命文物大数据库建设,通过革命文物信息平台推进资源信息开放共享,实现动态管理。建立革命文物专家库,深化陕西革命文物价值阐释,针对革命文物沿革、内涵、价值开展综合研究,挖掘、弘扬革命文化,有序支持文物博物馆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推出一批研究成果。

(二)构建革命文物发展格局

编制落实《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陕甘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公布实施《陕西省长征文物保护总体规划》《陕西省抗战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推动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落实好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规划中有关革命文物的措施项目。以创建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为契机,以规划为引领,重点实施延安革命旧址群保护展示工程,深入开展川陕、陕甘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形成一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两大国家文化公园,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各具特色的革命文化传承区,依托陕甘、川陕、长征、陕甘宁四个革命文物片区,加强长征落脚、延安时期、转战陕北等革命文化线路整体保护提升,逐步形成点、线、带、片相贯通的陕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格局。

(三)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

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计划、革命旧址环境整治行动计划、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加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可移动革命文物保养维护。重点实施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革命文物的保护维修项目。推进新发现的革命文物依法纳入保护范畴,核定公布具有重要价值的革命旧址为文物保护单位,加强散落在乡村的低级别革命文物的保护。做好革命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革命文物定期排查制度,掌握革命文物资源的保存现状和保护需求。探索革命文物片区项目整体申报模式,创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集中评审方式,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构建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社会力量参与的革命文物保护体系。

(四)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

扩大全省革命旧址对外开放的广度与深度,挖掘、提炼革命文物的价值与内涵,及时补充体现时代精神的展陈内容。完善革命文物改陈布展管理机制和支持政策,基本陈列超过10年的实施全面改陈,基本陈列超过5年的实施局部提升改造,重点结合庆祝建党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5周年、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一批重点革命旧址、纪念馆陈列展览精品。运用数字化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突出不同时期、不同类型革命文物的特色。完善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研究审查制度,宣传、文物、党史文献部门要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好政治关和史实关,增强展陈说明和讲解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建立革命纪念场馆讲解内容素材库,为不同群体提供“菜单式”讲解服务。

(五)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

以价值评估为基础,开展革命文物展示利用方式方法创新研究,丰富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结合重大革命事件、重要党史人物和重要时间节点,精心设计活动内容,依托革命文物资源组织开展主题党日纪念活动,系统策划有关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革命精神传承弘扬的主题活动。在革命文物集中连片分布区域,依托革命旧址,加强旧址活化利用,串珠成链、整体展示,探索构建红色主题游径,建设一批具有陕西特色、全国一流的体验式教育培训基地。推出一批红色研学旅行和体验旅游精品线路,开发红色文化创意产品,为打造陕西红色旅游品牌提供支撑。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建设、休闲农业旅游、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助力革命老区发展。

(六)创新革命文物传播方式

推动革命传统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鼓励利用革命文物开展现场教学。建立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与周边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城乡社区的共建共享机制,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实施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支持地方制作革命文物微视频、纪录片等宣传产品。广泛应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推进“互联网+延安革命旧址”“互联网+革命文物教育”平台建设,对革命文物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延伸式传播。用好各级各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中心,讲好陕西红色故事,扩大革命文物展示宣传与革命文化传承弘扬。

(七)探索革命文物保护机制

探索革命文物管护补偿机制,出台对非国有革命文物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行为的补偿办法。破解产权制约难题,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重要革命文物的使用权、所有权。推广保护经费所有人出一点、政府出一点、文物部门出一点的“三个一点”模式。落实非国有、低级别革命旧址管护责任,建立文物保护“红黑榜”,实施文保员与讲解员“两员合一”,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有效衔接。

专栏6:

1.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以陕甘、川陕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工程为引领,实施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分批次公布革命文物名录,摸清片区家底;完成陕甘片区、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支持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以延安、照金、马栏为重点,实施一批革命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深入挖掘革命文化内涵,编辑出版一批文献研究资料,制作一批音视频资料,提升展示陈列水平,联合推出一批精品陈列。

2.陕西省长征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有力落实《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陕西规划》。研究、整理、公布陕西长征文物名录,实施一批陕西长征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安全防护工程、环境整治工程,构建长征文物信息平台和长征文物标识体系,建设陕西长征文物红色线上展馆,注重价值挖掘和虚拟展示,推出一批重点革命旧址、纪念馆陈列展览精品。

3.陕西省抗战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研究、整理、公布陕西抗战文物名录,实施一批陕西抗战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安全防护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充分利用抗战文物举办形式多样的传播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4.转战陕北旧址保护利用工程:开展转战陕北路线沿线革命旧址的研究阐释、统筹规划、保护修缮、环境整治、展览提升与利用拓展项目。

5.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以中国共产党在陕发展历程为主线,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为时间节点,依托革命旧址、纪念场所,开展百年党史教育主题活动。着重提升反映百年党史重大事件遗迹、重要会议遗址、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旧居的保护展示水平,创新阐释和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伟大贡献和伟大精神。

6.陕西省馆藏革命文物征藏体系建设工程:加强革命文物的征集、修复、研究和建档工作。实施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集中开展金属、纸质、纺织品、皮革等易损革命文物抢救修复工作。

七、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突出博物馆公益属性和社会属性,统筹不同地域、层级、属性、类型博物馆发展,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多样化。

(一)优化博物馆体系布局

将博物馆建设纳入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全力构建陕西省、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博物馆体系。重点开展西安碑林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提升改造和陕西历史博物馆分馆、陕西考古博物馆建设项目;支持市县级博物馆建设,提高博物馆的覆盖率和发展质量;鼓励特色行业、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建设博物馆;大力发掘陕西文化资源特色,建成一批具有历史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长征文化、革命文化、民俗文化、现代工业文化等地域特色的专题博物馆,促进博物馆集群,丰富博物馆类型,有效解决省内博物馆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切实做好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等级评定和运营评估,引领全省博物馆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完善博物馆管理制度

推进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完善运行管理和供需对接机制,赋予博物馆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激发内部活力,提供精准服务,实现公益目标。启动市级和部分区县级博物馆改革筹备工作。健全博物馆的各项制度规范,建立博物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度,完善博物馆人事、财务、藏品管理规章,促进博物馆规范化、制度化运营。加强智慧博物馆建设,有效提升业务管理能力、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安全防范效果,不断提升博物馆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通过提供业务指导、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措施,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向公众提供多样、优质的服务,依法依规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

(三)规范馆藏文物保护管理

加强馆藏文物的征集、编目、建账、保管工作。支持重点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工作,丰富藏品结构,切实做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代表文物征集。推进现代科学技术和设备在馆藏文物修复、防护和加固中的运用,建立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与鉴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馆藏珍贵文物进行全面的病害分析、健康评估、保护修复,改善馆藏文物被动保护现状,完善预防性保护体系。推进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达标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文物库房,配套建设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控制设施。完善馆藏文物保护管理制度、保管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馆藏文物系统研究,有效支撑博物馆展陈与社会教育内容。

(四)加强社会文物管理服务

进一步规范陕西文物流通市场秩序,加强新形势下文物流通管理和人才培养相关工作,提升鉴定人员专业水平,持续开展文物义务鉴定相关工作,引导和鼓励民间合法收藏,保障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注重普及文物保护及社会文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文物鉴定知识,积极形成全社会保护利用文物的生动实践。

(五)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支持有条件的国有博物馆,鼓励有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完善博物馆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机制、部门协作机制、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创新博物馆文化传播的形式和手段,增强陈列展览的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和参与性,加大新技术、新成果、新手段在展示中的应用,改善展陈设备和服务配套设施。策划一批彰显中华优秀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精神文明标识、黄河文化等主题展览。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出各具特色的“云展览”,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创新策展人制度建设,强化展览策划的学术研究基础和形式设计理念。

(六)助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贯彻《关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多部门协同合作,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落实《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心设计博物馆教育内容,拓展博物馆教育方式途径,探索馆校合作长效机制和督导评估机制,积极建设中小学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制定博物馆研学旅行标准,带动参与“欢乐博物馆文化教育体验联盟”活动,普及文物知识。提升博物馆讲解服务的理念和水平,实现讲解服务从单向灌输向互动交流,从博物馆展场到大千世界,从线下到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转变。加强对讲解稿的审核和讲解员的培训工作,提升讲解人员待遇。以社会爱好者、大学生为主体,培育志愿者讲解服务队伍,注重培养“小小讲解员”。

(七)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文物部门在文物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指导性,重点打造既阐释传播文物潜藏的丰厚底蕴与时代价值,又符合新时代大众审美和需求的特色文创产品,繁荣当代社会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和发掘博物馆藏品资源所蕴含的展示功能和文化内涵,加强馆藏文物活化利用研究与实践,培育博物馆文化产品研发基地,探索与之配套的研发奖励机制和绩效管理模式。鼓励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与企业开展跨界合作,统筹、规范、引导其开展社会教育、研学旅行和文化旅游,形成可推广的文化产业发展助推经验。

专栏7:

1.陕西省博物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推进西安碑林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提升改造项目和陕西历史博物馆分馆、陕西考古博物馆等建设项目。支持延安博物馆、凤翔县博物馆、洋县博物馆、岐山县博物馆等市县博物馆建设。

2.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建设馆藏文物“本体-病害-环境”三位一体保护体系。加强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环境监测,改善文物库房、保护修复实验室及科技考古实验室的设施与设备,提升馆藏文物保护水平。

3.陕西省“云展览”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省级“云展览”平台,全面依托数字化技术,充分利用藏品资源,拓展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探索“云展览+云直播”模式,推介一批优质线上展览、线上体验教育活动和讲解员主播。

4.“互联网+文物教育”平台建设项目:整合博物馆和社会力量开发数字化、网络化的文物教育课程及其他教学资源,深入推进“互联网+文物教育”建设,充分将博物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推进文化遗产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平台推广应用。

5.陕西智慧博物馆建设项目:全面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促进博物馆服务、保护和管理工作智能化协同发展,完善博物馆管理体系,打造陕西博物馆网络矩阵。

八、加强文物保护科技创新

紧密结合陕西文物保护实际需求开展研发,加大要素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文物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文物保护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成果推广应用和数字化建设,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

(一)建设文物保护利用平台

以重点科研基地、文物保护国际合作基地、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心、文物保护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为支撑,充分发挥“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联盟”和“西北五省(区)文化遗产保护工匠联盟”作用,以文博系统科研机构为核心,合理规划发展方向,打造全省资源共享、涵盖文物科技保护各领域的研究平台。加强文博系统与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共建工作,支撑文物科学体系建设,加大课题申报提档力度,扎实抓好在研科研项目(课题)的实施工作,改善科研环境。

(二)开展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

推动文博单位与高等院校、军工单位、科研机构、科技企业深度融合与集成创新,充分利用我省在彩绘陶质文物、石质文物、泥塑、土遗址、壁画、考古现场保护等方面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以“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联盟”为合作平台,积极开展基础和应用课题研究,就考古现场预防性发掘、石窟寺与大型陵墓石刻保护及预防性保护技术、大遗址科技探测与现场保护关键技术、馆藏文物修复保护关键技术、文物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秦始皇帝陵重大文物保护专项等研究开展集中攻关,力求在文物保护与修复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上实现新突破。

(三)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

落实“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深化跨界融合创新发展,进一步彰显陕西悠久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拓展文物与互联网跨界融合与协同发展,在夯实文物上网资源、创新传播展示方式、推广智慧博物馆建设、拓展文物利用领域、提升陕西历史文化国际影响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和影响力的融合型文化产品和品牌。通过相关数字化与信息化技术研究,提高让文物资源活起来的水平。挖掘文物内涵价值,推进数字网络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依托数字网络和融媒体技术,通过云展览、云直播、云考古等手段,打破空间和时间限制,多维度展示文化遗产。

(四)制定文物科技保护技术标准

重点开展出土文物现场保护、陶质彩绘文物保护修复、壁画、砖石质文物以及土遗址、城墙、古塔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性标准制定工作。印发《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文物保护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规划学科体系发展。

(五)推广应用文物科技保护成果

注重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建立覆盖“实验室研究-实验观测-优化改进-应用示范-应用后监测”全周期的文物保护技术科学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研平台与优质企业、高等院校的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专利成果产品化和产业化。注重文物保护技术研发机构与企业的交流合作,及时应用科研成果,构建科研成果推广示范体系。强化政学研产用联动机制,组建以科研平台为核心的政学研产用合作创新联盟,打通技术创新链上下游单位的合作通道。持续推动与不同地区、国家的科技保护合作项目,建立流动主题的学术年会制度,促进科技保护成果的地域性推广。

专栏8:

1.秦始皇帝陵重大文物保护专项研究:开展秦兵马俑及土遗址本体病害与环境的关联性研究、秦俑考古现场修复展示安全稳定性评估研究、秦俑及土遗址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遗址博物馆内原位展示、陶质文物表面防风化加固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等。

2.大遗址科技探测与现场保护关键技术研究:开展石峁遗址遗迹的科技探测与考古调查关键技术研究、宇宙射线缪子成像技术在大型古代陵墓结构探测中的应用研究、考古发掘现场有机质文物遗痕形状的图形识别关键技术研究、高大砌体遗存稳定性评估与本体安全防护体系研究、基于微纳卫星星座(立方星星座)的大遗址遥感监测技术研究等。

3.馆藏文物修复保护关键技术研究:开展馆藏壁画本体修复工艺技术优化提升研究、馆藏壁画地仗层渗透加固材料研究、馆藏甲骨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馆藏唐三彩(釉陶、琉璃器)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花岗岩石质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馆藏文物健康评测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文物封存用多层高阻隔薄膜技术与产品研制、馆藏污染革命纸质文物温和去污材料与工艺研究等。

4.文物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研究:开展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监测系统大数据分析服务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形成馆藏文物保存环境风险防控指标体系,开展馆藏文物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研究,研发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与应急辅助监测及决策云平台系统。

5.石窟寺、大型陵墓石刻保护及预防性保护技术研究:开展大型石刻本体病害探测、风化破坏机理、保护关键技术研究,研发石刻本体病害、保存环境监测终端,建立石窟寺、大型陵墓石刻本体劣化机理及风险评估、风险预警方法,开展预警应用示范研究。

6.考古现场预防性发掘研究:开展地下文物原位多重信息采集与保存环境研究、文物现实空间状态与原始营造状态研究、全天候条件下各类文物本体劣化和损坏过程研究、文物保护材料与保护技术应用研究、考古发掘与保护利用全过程模拟系统研究等。

7.文物数字化、信息化及智慧博物馆关键技术研究:建设陕西省文物大数据库及信息化数字平台,构建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推进数字化科研和展示利用平台建设、文物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文物保护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加强文物数据信息智能认知、处理、分析和管理的研究与应用;推进陕西省文物数字再现工程,将数字复原技术、信息化手段应用于文物研究、保护与展示,重点推进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的数字再现工程,形成一批数字再现示范项目;拓展“互联网+”平台建设,结合VR/AR技术,开发丰富多样的展示利用和教育体验项目,加强智慧博物馆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九、深化文物交流合作

紧扣国家外交战略大局,坚持开放包容的科学文明观,完善文物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创新成果转化路径和传播推介方式,以陕西文物资源为载体,讲好中国故事,不断提升陕西文物交流合作的影响力度。

(一)推动文物对外展览多样化

落实中央《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对目前陕西在国内外文物展览交流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面临的各项机遇与挑战,开展调查研究,深层次挖掘陕西文物的内涵价值,积极打造以秦俑为代表的丰富多样的外展主题,推动和实施一批中国表达、国际影响的精品外展。

(二)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多元化

构建常态化文物合作机制和交流平台,拓展陕西文物在国际援助、科技保护、文物考古、博物馆管理、数字教育、人才培养等合作内容和形式的多元化,参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事务,提高陕西在国际文化合作领域的话语权,分享陕西文物保护经验,增强陕西在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中的作用,同时加大对地市和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对外交流支持力度,全方位展示陕西新形象。

(三)深化“一带一路”合作高质量化

深化“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合作,借助陕西省丝绸之路考古中心平台,实施陕西援外文物保护工程和联合考古项目,推动将其纳入国家对外援助体系,同时拓展与中亚其他国家以及丝绸之路南亚廊道国家的人文交流合作。

(四)推进港澳台交流合作机制化

丰富陕西与港澳台地区历史文化与文化遗产的交流互动,推进交流合作机制化。以促进港澳台民心相通为目的,利用陕西优势文物资源,推进两岸三地文化交流多样化,提升“台湾教师历史文化研习营”品牌精品化,策划两岸碑林书法临书展,深化与香港教育界合作力度,拓展与澳门合作渠道,以同脉同源的文字文化共同讲述好中国故事,深化文化认同。

专栏9:

1.“一带一路”考古研究项目:以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为重点,积极引导省内考古机构与考古专业院校赴境外开展合作考古研究项目。联合中亚哈萨克斯坦,继续发掘拉哈特古城遗址,开展伊犁河中游区域的流域调查;联合吉尔吉斯斯坦,扩大红河古城遗址的发掘,深入研究并扩大调查范围;进一步推进“中乌联合考古成果展”项目。围绕“草原文明”“匈奴文化”“农业起源”等学术课题,充分发挥陕西考古在促进“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中的积极作用。

2.缅甸蒲甘他冰瑜寺考古及文物修复项目:持续开展援助缅甸蒲甘他冰瑜寺与蒲甘古城考古及文物保护项目,对他冰瑜寺及周边区域开展航空影像与测绘信息采集,建立该区域的GIS考古工作平台,通过持续考古理清遗存概况,完善结构加固方案,实施维修工程。

3.中外联合保护修复和研究合作项目:积极参与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落实元首外交成果和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推进中法联合文物保护修复和研究合作,深化中法木构建筑、石质文物保护合作研究和人才培养,继续开展与新加坡、英国等国家的科技保护合作,与德国、美国等国家的系列数字人文教育项目合作。

4.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积极做好《两岸临书展览》,拓展赴港台《唐代壁画文化展》,承办港澳台地区教职人员中华历史文化研习营。举办陕台文博专业人员研习和交流活动,组织陕西文创赴台参访交流,组织台湾文物修复师和文物鉴定人员培训。做好香港教师中国历史文化教育活动和学生来陕文博单位实习工作安排。推动“两岸交流基地”和“港澳台国情教育基地”挂牌。

5.中意、中法、中希文化旅游年文物展览项目:配合文化旅游年,推进赴意大利、法国、希腊文化旅游年的文物展览。

十、壮大文博专业人才队伍

结合陕西省文物事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大力推进文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重点提升文博人才的理想信念、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创新人才机制,完善人才考核和评价机制,综合施策推动构建与文物资源、文物保护利用任务相匹配的学科结构、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

(一)加强文物领域人才智库建设

依托陕西文博单位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资源,吸纳全国乃至国际领域知名专家,整合利用陕西省文物鉴定专家委员会、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等专家库,组建陕西文物人才智库。针对文物行业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调研工作机制,探讨破解路径,充分发挥文物人才智库在文博事业相关的改革谋划、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和评审评价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陕西文博事业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文物人才培养“秦鼎计划”,构建多层次文物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一批以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为重点的高层次文物人才,着力加强考古研究、科技保护、宣传教育、专业技能、综合管理等队伍建设。强化与省内外重点高校的战略合作,协调完善文博人才培养体系,共同推进文博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扩大考古等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大文物博物馆专业博士、硕士培养力度,支持相关一流学科建设。加强对高职院校文博相关专业的支持和引导,为文博单位培养大批合格的技能型人才。

(三)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协调省财政厅和市、县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文博专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做好省属文博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积极开通绿色渠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落实中央、人社部和国家文物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继续深化文博系列职称评审改革,协调优化文物保护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加大人才推荐工作力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专栏10:

1.陕西文物人才智库建设项目:制定《陕西省文物人才智库建设管理办法》,依托全省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专业协会,遴选文物考古、科技保护、博物馆管理、文物利用等领域高层次专家学者,组建多个类别专家智库,形成陕西文物人才智库,实施动态化管理。

2.高层次文物人才培养工程:培育文物领军人才和中青年创新人才,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六个一批”“青年拔尖人才”“三五人才”等重点人才工程。依托现有科技部国际合作交流基地、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和“三秦学者”岗位,实施文物保护科研项目,创建中青年创新团队。推荐青年专业人员参与国家文物局“高层次文博行业人才提升计划”。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高校的战略合作,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管理规范的文博人才培养基地。

3.文博专业人员能力提升工程:依托陕西历史博物馆全省文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加强管理,拓展方式,提升教育培训效果。每年组织举办文物鉴定、博物馆管理、考古发掘等业务培训班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文博职业资格认证。依托半坡博物馆中国博物馆协会讲解员培训基地,加大博物馆宣教讲解业务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全省博物馆讲解员大赛。组织省内文博单位和行业协会举办各类讲座论坛,积极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举办文博专业人才高级研修班,全面提升全省文博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4.文物行政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加大基层管理人员培养力度,重点针对行政执法、文物安全、博物馆管理等急需方向,积极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省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博物馆(纪念馆)馆长、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进行轮训,不断提升基层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夯实文物工作基础。加强省文物局直属系统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领导力提升培训,积极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年轻化进程。

5.文物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针对考古发掘、馆藏文物修复、古遗址和古建筑保护修缮等急需技能方向,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培训名额向市县文博单位人员倾斜。加大对陕西文物保护专修学院等院校的支持力度,强化师资力量,优化课程设置,打造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探索“工程项目+人才”培养模式,组织举办全省文物保护职业技能竞赛。

第四章实施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确保中央关于文物事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二、落实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发展,全面监督实施,将“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并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和奖惩制度。完善权责明确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制度空间。健全文物保护专业管理机构,加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的决策能力、宏观管理能力、执法监督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负责并推动本规划的实施。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落实重点项目与责任,真正使文物保护工作在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上运行。各地各部门在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做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按照“严格制度、严格把关、严加防范、严厉打击”要求,强化省级文物部门督察职责,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市、县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和分工。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文物安全责任追究机制,重点遏制法人违法行为。

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文物执法能力。

三、加强法治建设

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文物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地方文物保护法规体系,适时开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积极推进革命旧址、大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地方性法律法规建设,鼓励各设区市因地制宜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推动《黄帝陵保护条例》《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条例》《陕西省长城保护条例》《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立法编制工作。

加大文物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文物法治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深化文物“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重大纪念日、普法宣传日等契机开展文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巩固传统媒体、完善网络媒体、发展移动新媒体的工作思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实现文物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着力提升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法治意识。

注重党风廉政保障。充分挖掘陕西文物中的廉政文化,举办廉政特展,以提高公众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为导向,开展廉政教育。全体文博行业党员以身作则,建立守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理想信念;建立以诚信、责任、正直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立以公正、民主、守法为主要内容的文物法制意识;建立以规则、程序、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意识。

四、强化组织管理

各级文物部门要将本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与年度工作计划相衔接,明确进度安排,确保本规划按时完成。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随国民经济水平的增长提高文物保护经费的比例,在文物保护国专、省专资金渠道外,积极吸收社会资金用于文物保护事业。设立文物保护专项基金,通过社会集资、组织或个人捐款赞助等多渠道筹措文物保护经费。加强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审计,将中央财政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与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保护经费相统筹,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本规划纳入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与全省文物保护利用“一张图”。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督察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规划评估考核体系与规划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对规划执行情况按近期、中期和终期三个阶段进行定期评估,全面评估具体实践中的操作性与合理性,形成评估报告,及时提出调改意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依据。

文件来源:陕西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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